氢能研究院
【政策】十三部门:加快醇、氢、氨等燃料动力船型研发 探索加氢站建设
来源: CHC氢能大会 | 作者:中氢君 | 发布时间: 2024-06-11 | 550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十三部门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其中提到:

  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

  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发展。加快液化天然气(LNG)、醇、氢、氨等燃料动力船型研发,强化高性能LNG、大功率醇燃料发动机、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动力电池等关键共性、前沿引领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新能源船舶装备供给能力。支持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支持绿醇、绿氨等燃料动力国际航行船舶发展,推动LNG、生物柴油动力船舶在具备条件的沿海、内河航线应用,支持纯电池动力在中小型、短距离内河船舶试点应用,支持船舶探索开展箱式电源等可移动设备换装模式试点应用,逐步扩大绿电、LNG、生物柴油、绿醇等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完善客运船舶重大改建政策,实施新能源船舶优先靠离泊等激励措施,保障电力、LNG、生物柴油、绿醇等能源供应能力。鼓励探索建立区域性船舶全面新能源化先行示范区。

  鼓励新能源机车更新。组织有关企业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场景打造谱系化、平台化中国标准新能源铁路装备平台,实现机车排放、油耗、舒适性等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依托复兴型等系列机车产品研发,采用大功率动力电池、新一代柴油机、内电双源、氢动力系统、低碳/零碳燃料发动机等技术,推动老旧内燃机车更新升级。采用混合动力及新能源动力等技术,实现调车机车替代应用;装用新一代低排放低油耗中高速柴油机,实现干线货运机车替代应用;采用柴油机+动力电池集成应用,实现干线客运机车替代及动集系列化;采用高效交流传动技术,实现机车产品技术迭代升级。

  建立新能源机车及配套工程的标准体系。推动新能源机车及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先进经验,统筹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协调发展,实现标准体系对产品技术、质量安全、监测计量、评估认证、配套工程的全面覆盖。鼓励动力电池充电、氢燃料及替代燃料加注等配套工程建设,探索新能源机车运用、维护、检修及配套工程的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机车全寿命周期运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