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政策】195座加氢站建设选址一览 《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发布
来源: | 作者:中氢君 | 发布时间: 2022-11-29 | 2168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发展规划(2021—2025年)》,2023年前力争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2025年前力争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
 【原文】

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序  言
  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以下简称加氢站)既是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氢燃料电池汽车、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等氢能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的必备基础设施。为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新动能,配合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求,提供充足、优质的加氢服务保障,加大符合规划要求的加氢站建设、投运扶持力度,持续推动传统能源转型升级,带动相关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和整车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培育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制定,为本市加氢站建设发展提供指导性依据,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

  一、国内外加氢站建设情况
  美国、日本、德国等重视发展氢能产业的发达国家,均将加氢站作为产业发展的突破口,提前规划布局加氢站建设。美国《氢能经济路线图》提出,2025年美国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数量将达到20万辆,叉车达到12.5万辆,建设加氢站1180座;2030年氢燃料电池汽车将达到530万辆,建设加氢站7100座。欧盟《欧洲氢能路线图:欧洲能源转型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提出,2030年欧盟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将达到370万辆,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将达到54.5万辆。日本《氢能基本战略》提出,2025年日本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年产量应达到20万辆,建设加氢站320座;2030年乘用车应达到80万辆,建设加氢站900座。
  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8941辆,累计建成加氢站205座,其中,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等地区加氢站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已分别建成加氢站45座、22座、19座和19座。湖北、河南、河北等地也在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
  二、北京市加氢站建设和运营现状
  借助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以下简称冬奥)以及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两大契机,本市积极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截至2022年8月,本市投入应用1528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包括大中客车845辆,普通物流车272辆,冷链物流车203辆,重卡202辆,环卫车5辆;个人乘用车1辆。
  为保障1528辆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日常运行,本市已建成11座加氢站,其中,10座加氢站已投入运营,分别为位于大兴区的海珀尔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加氢站,设计日加氢能力4.8吨;位于昌平区的中国石油福田加氢站,设计日加氢能力0.5吨;位于海淀区的永丰加氢站,设计日加氢能力1吨;位于房山区的房山氢能产业园加氢站和燕山石化内部加氢站,设计日加氢能力均为0.5吨;位于延庆区的中关村延庆园加氢站,设计日加氢能力1吨;位于延庆区的冬奥配套加氢站4座。4座冬奥配套加氢站分别为庆园街、王泉营、金龙和燕化兴隆站,其中,庆园街、王泉营和金龙站设计日加氢能力均为1.5吨,燕化兴隆站设计日加氢能力为1吨;庆园街站和金龙站同时具备70兆帕和35兆帕加氢能力,王泉营站仅具备70兆帕加氢能力,燕化兴隆站仅具备35兆帕加氢能力。此外,位于房山区的环宇京辉窦店加氢站建成待投运,设计日加氢能力0.5吨。各站点分布情况见图1—1,详细站点信息见表1—1。
图1—1 北京市已建成加氢站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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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北京市及周边氢能保障情况
  现阶段本市已建成4座制氢厂,分别是房山区环宇京辉制氢厂、中国石化燕山石化制氢厂、延庆区中电智慧制氢厂、顺义区北京首钢制氢厂,制氢方式包括天然气重整、电解水和工业副产氢提纯,所产氢气均满足国家标准《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GB/T 37244—2018)对于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气的要求,当前产能可达8.02吨/日,合2927吨/年。除本地自产自用以外,本市周边包括河北张家口、保定、沧州、廊坊,以及内蒙古乌兰察布均具备一定规模制氢能力,制氢方式包括电解水、氯碱尾气制氢和工业副产氢提纯,当前产能可达38.70吨/日,合14126吨/年。本市及周边氢气产能能够满足本市行政区域内10座已投运加氢站约10吨/日的氢能需求。
  氢能运输保障方面,本市保有运氢管束车60辆,均为20兆帕高压气氢长管拖车,车均搭载储氢管束瓶组7组—10组,单车运氢能力350千克—400千克;牵引车头29辆,目前为本市10座已投运的加氢站提供运氢服务,可保障氢能供应稳定可靠。

第二章 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交通领域能源结构低碳转型,研究做好“十四五”时期全市范围内加氢站发展规划和布局,充分做好氢燃料电池汽车氢能需求保障,形成布局合理、适度超前、供需匹配、安全有序的加氢站供给网络保障体系。
  二、工作原则
  (一)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坚持与北京市氢能产业、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融合发展,合理利用、分配资源,不断调整优化交通领域能源结构,统筹推进加氢站规范发展。
  (二)科学发展、安全规范。坚持科学发展原则,注重实证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国内外各城市加氢站发展经验,紧扣城市减量发展要求,优先利用既有资源改造升级,指导加氢站建设分阶段有序实施。以安全规范建设为底线,优先考虑在既有加油(气)站、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用地内开展加氢站布局。
  (三)示范引领、市场主导。认真总结冬奥配套加氢站建设运营工作经验,深刻剖析存在问题,重点在后冬奥时代,尝试培育市场化投资运作和经营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技术实力较为雄厚的头部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市场需求拉动产业发展,促进形成标准化、规模化、体系化的市场环境。
  (四)基础先行、适度超前。紧密结合市场实际需求,适度超前开展加氢站建设,并以此为催化剂,进一步提高技术成熟度,带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及相关技术取得突破并实现产业化应用,按照市场化投资运作模式,形成稳步推进、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车用氢能供给保障体系。
  (五)供需匹配、韧性充足。助力韧性城市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先解决紧迫加氢需求,预留加氢站建设空间资源,严格控制新建点位规模、位置和时序,建立供需动态匹配、风险安全可控、能源供给韧性充足的制储运加用全链条氢能保障体系。
  三、工作依据
  (一)国家、北京市工作部署要求
  1.全面落实绿色办奥理念。贯彻执行《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交通业务北京市重点任务分解表》(110项任务),研究制定冬奥服务车辆能源供给设施布局建设规划。按照市领导关于“平原用电、山地用氢”的指示要求,进一步研究论证加氢站选址规划建设工作,实现加氢站科学布局。
  2.国家、市级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政策。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要求,开展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根据《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中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开展相关配套加氢站布局规划工作。
  3.助力交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按照首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着力构建低碳交通体系,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加速推进交通领域实现能源低碳转型。
  (二)国家、北京市文件
  《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2010(2021修订版)
  《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GB/T 34584—2017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
  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
  《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培育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加氢站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京管办发〔2020〕227号)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管办发〔2020〕257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的意见》(京科发〔2020〕14号)
  《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京科发〔2018〕25号)
  《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国家、北京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三章 市场需求分析

  一、车辆目标市场
  (一)车辆发展数量
  根据《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目标,结合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任务,本市2023年前力争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2025年前力争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
  (二)车辆应用场景
  相比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具有续航里程长、加氢时间短、零排放零污染等特点,特别适宜低温、山区、重载和远距离运输等应用场景。因此,“运输距离长、荷载重、环境污染大”的商用车领域是适宜规模化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的重要领域,按照运输类别、服务功能、运行特征,具体划分为货运、环卫、邮政、公交、旅游客运、省际客运和通勤客运7类应用场景。其中,货运包含干线运输和城市配送两类细分场景,公交包括市郊山区线路和远郊山区线路两类细分场景。
  二、车辆推广潜力分析
  根据车辆应用场景划分,结合货运、环卫、公交等领域车辆更新替换工作计划,综合考虑各应用场景车型产品的购置和使用成本,以及不同车型产品适配性与技术成熟度,按照“宜电则电、宜氢则氢、燃油应急备份”的车辆推广思路,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在7类应用场景的可推广潜力规模为13.70万辆,详见表3—1。
  (一)货运场景。不同车型获得各级财政资金补助后,同车型氢燃料电池客运车辆与燃油客车购置成本差较大,同车型氢燃料电池货车与燃油货车购置成本差较小,技术成熟度及市场发展潜力更高。综合考虑适宜应用场景、适配产品车型、推广应用潜力及经济性等因素,货运领域干线运输和冷链物资的城市配送场景将成为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重点。
  (二)环卫、邮政场景。按照“市区用电、郊区用氢”的新能源化路径,4.5吨以下环卫作业车辆仍采用成熟的纯电动车型替换应用模式,4.5吨及以上环卫作业车辆宜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目前,市场上已具备可成熟应用的8吨、12吨氢燃料环卫专用车型产品。按照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4.5吨以下邮政末端投递车辆已基本使用纯电动汽车,后续可结合车辆更新替换规律,继续走纯电动新能源化路径;4.5吨及以上邮政干线运输车辆,宜结合市场应用端成熟度,逐步替换为氢燃料电池汽车。
  (三)公交场景。根据本市目前新能源公交车的主要发展路线,主城区公交车辆仍以纯电动汽车为主,山区受车辆爬坡、气候温度、续航里程等因素影响,较适合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现阶段市郊山区线路、远郊山区线路的传统燃油车辆,均具备氢燃料电池汽车替换潜力。
  (四)旅游、通勤客运场景。小型、中型载客汽车由于载客人数少、油耗较低、价格便宜,多应用于中短途的旅游和通勤客运线路,比较适宜发展纯电动汽车;大型载客汽车载客人数多、油耗大、污染强,多应用于数百公里的中远途运输线路,更适宜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
  (五)省际客运场景。随着高铁运行服务版图的不断扩大,省际客运服务能力将逐渐收缩,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替换潜力和推广可行性较低,结合2025年前车辆发展潜力分析,省际客运应用场景不作推广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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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车辆推广规模预测
  根据《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中“2023年前力争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2025年前力争在各应用场景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的目标,以及本市牵头申报的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任务,对2023年前、2025年前各应用场景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规模进行预测,详见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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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北京物流节点(2017-2035)、批发市场、铁路货场示意图

图3-2北京现状路网客货运流量示意图


  四、氢能需求分析
  根据本市既有以及拟在2022—2025年推广使用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2023年前,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预计达到3370辆。通过对不同应用场景、不同车型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不同运营强度下的氢能需求进行测算,截至2023年,337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日均氢能需求约47吨/日(合14106吨/年),详见表3—3。本市4座制氢厂现阶段车用氢气产能约2927吨/年,结合各制氢厂扩产计划,预计到2023年,车用氢气产能将增至9770吨/年。相比该阶段的加氢需求,仍存在约4336吨/年的供氢缺口,需从上游制氢环节做好统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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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前,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预计将达到10370辆。通过对不同应用场景、不同车型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不同运营强度下的氢能需求进行测算,截至2025年,1037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日均氢能需求约126吨/日(合38107吨/年),详见表3—4。结合各制氢厂扩产计划,预计到2025年,车用氢气产能保持在9770吨/年,远无法满足“十四五”后期约38107吨/年的加氢需求,需从上游制氢环节做好统筹保障。

第四章 规划方案

  一、规划对象
  本规划所称加氢站,是指为氢燃料电池汽车储氢瓶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规划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氢站,包括单独建设的加氢站和综合能源站中的加氢部分。
  本规划所称综合能源站是新型交通能源供应站,是集充(换)电、加汽(柴)油、加气和加氢等两种或两种以上供给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基础设施。
  二、规划目标
  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结合《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总体发展目标,配合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任务,基于“平原用电、山地用氢”发展理念,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和用氢需求,在全市五环(含)以外区域范围,发挥空间集聚效应,分阶段逐步构建示范引领、区域辐射的加氢站规划建设发展格局。
  2023年前,在冬奥配套加氢站建设运营工作经验基础上,打好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开局之战,同时在延庆区、大兴区、房山区、昌平区、顺义区、海淀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服务干线货运、城配物流、公交客运、环卫邮政等领域车辆的加氢站布局建设,力争建成并投运37座加氢站,加氢总能力达到74吨/日,满足47吨/日车用氢能需求,促成重点区域氢能产业示范引领。
  2025年前,立足区域示范成果,紧跟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步伐,力争建成并投运加氢站74座,加氢总能力达到148吨/日,满足126吨/日车用氢能需求,进一步扩大加氢站服务辐射范围,初步形成规划布局合理、结构灵活多样、安全保障优先、滚动有序调控的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供给保障体系。
  在加氢站选址建设方面,重点结合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利用公交、环卫、货运、客运、出租等自属场站及专用园区,或既有加油(气)站开展建设,实现加氢站建设空间布局与车辆推广应用充分结合。
  本市加氢站以三级站为主,依据《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2010(2021修订版),三级加氢站站内最高储氢容量不大于3吨,基于安全性、技术性和经济性考虑,后续所建加氢站日加注能力建议为2吨—3吨,以保障本市车辆不同推广阶段的加氢需求。同时,为保障加氢能力满足车用需求,制氢厂氢气制备规模应确保充分,运氢车投运数量应确保充足。
  三、选址原则
  “十四五”时期,本市加氢站选址布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与市级各规划相衔接
  加氢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街区控规,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相关发展规划,市、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国土空间规划等,以及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同时,将经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确认、可以用来建设加氢站的土地列入优先考虑范畴。
  (二)远离市区、交通便利
  针对社会车辆,基于“平原用电、山地用氢”发展理念,优先聚焦于本市五环(含)以外行政区域,充分考虑主要行驶路线,并依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加氢站建设选址储备库》(见附表)开展建设。
  为确保加氢站加氢服务稳定、高效,拟建设加氢站的站内可利用面积宜不低于1000平方米。考虑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便利性,加氢站的站址选择宜靠近城市道路,设在交通便利位置,但不应靠近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的交叉口,以免造成交通拥堵。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商业化加氢服务的站点,应24小时对外开放。
  (三)优先利用现有加油(气)站挖潜
  考虑节约土地资源及建设投资成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建设加氢加油(气)合建站。利用既有加油(气)站进行合建,优先利用国有土地上的加油(气)站开展建设。既有加油(气)站需合法经营且符合相关规划,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充装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需齐备并在有效期限内。同时,利用现有加油(气)站资源开展加氢建设,有助于将现有单一车辆能源供应站提升为综合能源站。
  (四)充分利用专用场站内部用地
  公交、环卫、货运、客运、出租等拥有自有场站或专用园区的车辆,可利用场站或园区建设内部专用加氢站,优先利用自有土地或剩余租赁年限不低于10年的租赁用地,具体建设位置结合相关专项规划,在各行业车辆自有或租赁场站确定。
  (五)车站相随,供需匹配
  紧密结合车辆推广计划、热点运行区域、车辆运行特征,统筹考虑氢源供应规模、车辆加氢成本、土地建站条件、技术工艺方式、产业发展潜力、商业模式创新等因素,坚持车站相随,供需匹配。
  四、规划布局
  围绕本市一条环路、两片区域、三类节点、多条通道的货运和通勤客运加氢需求,开展规划布局。
  一条环路:围绕六环周边顺义空港、通州马驹桥、平谷马坊、大兴京南等4大物流基地,新发地、岳各庄等7大批发市场和本市重点铁路货场,打造环线加氢供应链。
  两片区域:针对本市重点物流基地、批发市场、铁路货场较为集中的南、北两大区域,形成区域加氢供应能力。
  三类节点:在物流基地、批发市场和铁路货场等三类货运物流节点周边,满足就近加氢服务需求。
  多条通道:在本市主要客货运通道沿线布局加氢站,满足车辆沿途加氢服务需求。


图4—1 北京市客货运重点区域布局图


  本规划按照示范先行阶段和市场化发展阶段实施。对于规划中明确建设位置和红线范围的站点,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加氢站建设审批流程开展建设;对于初选建设位置,未明确红线范围的站点,以及没有明确建设位置的站点,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场发展需求,结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加氢站建设选址储备库》(该储备库以既有加油站为主体)具体项目,以及公交、环卫、物流、出租、客运等自有场站,由城市管理部门与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商后确定建设位置。
  (一)示范先行阶段(2022—2023年)
  2023年前,考虑加氢站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建站规模逐渐扩大,新建加氢站日加氢能力约为2吨。为满足337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约47吨/日(合14106吨/年)的氢能需求,力争建成并投运37座加氢站,在制氢厂氢气制备规模充分、运氢车投运数量充足的前提下,日加氢总能力达到74吨以上,满足47吨/日的车用氢能需求。
  结合本市重点地区加氢需求,在现有11座站的基础上,在延庆区、海淀区、昌平区、大兴区、房山区、顺义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7个区域(也是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先行区域),规划建设26座加氢站,满足337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47吨/日的加氢需求。一是在延庆区、昌平区和大兴区初步选址13座加氢站(见表4—1、图4—2),但未确定红线范围,主要服务于本市南部地区物流基地、批发市场及铁路场站以及西北部货运通道(京新、京藏);二是未明确建设位置的13座加氢站(见图4—3),重点在顺义区、亦庄等东部区域和房山区西南部区域进行规划,目前尚未明确具体规划位置,但已有80余座加油站纳入项目储备库,后续拟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落实具体选址。为保障26座加氢站顺利开展建设,具体建设位置可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和场站条件进行调整,但建设规模需控制在本规划总体规划规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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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区域示范——已初步明确选址的13座加氢站规划布局图
图4—3 区域示范——尚未明确选址的13座加氢站重点布局区域图
  (二)市场化发展阶段(2024—2025年)
  2025年前,为满足1037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约126吨/日(合38107吨/年)的氢能需求,在2023年已保有37座加氢站、日加氢总能力达到74吨的基础上,2024—2025年力争再新建并投运至少37座加氢站。加氢站保有量达到74座,在制氢厂氢气制备规模充分、运氢车投运数量充足的前提下,日加氢总能力达到148吨以上,满足126吨/日的车用氢能需求。
  市场化发展阶段规划的37座加氢站,具体建设位置由城市管理和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结合本市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用地,并根据氢能产业市场发展情况,在建站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开展建设,以满足车辆加氢需求。同时,为保障37座加氢站顺利开展建设,具体建设位置可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和场站条件进行调整,但建设规模需控制在本规划总体规划规模内。
图4—4 市场发展——尚未明确选址的37座加氢站重点布局区域图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牵头组织、统筹推进本市加氢站规划布局、选址建设、项目审批、运营管理等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持续深化加氢站选址研究、推进落实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托北京市加油(气)站综合管理办公室,以工作专班或联席会议制度等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会同各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市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本市加氢站整体建设布局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
  聚焦加氢站审批、建设、运营和管理上下游相关环节,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带动本市制氢、储氢核心技术研发,促进车用氢能供给保障稳步发展。目前,市城市管理委已出台《关于印发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管办发〔2020〕257号),正牵头制定《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审批暂行办法》《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初步构建了涵盖加氢站审批管理、规划建设、运营服务、财政支持在内的多维度加氢站服务保障政策体系。后续将结合本市加氢站建设审批流程,在加氢站建设可行性审查环节研究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正向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加氢站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发展需求,实现加氢站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深化落实选址
  为加强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保障加氢站规划用地的落实和顺利实施,各区政府结合各自产业发展实际,在市级规划的基础上,持续深化落实各区加氢站空间布局及建设用地研究,制定各区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发展规划并报送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过完善加氢站规划布局,带动综合能源站建设,促进行业融合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用于加氢站建设的土地性质,确定加氢站土地供应方式和流程,确保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有序发展,加氢站选址建设逐项落实和稳步推进。
  四、加大财政支持
  为加快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形成“适度超前、以站带车”的产业良好发展局面,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鼓励加氢站建设和运营,综合考虑加氢站建设投资成本、运营效益等因素,坚持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为主,由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财政局共同落实本市加氢站建设、运营财政支持奖励政策,推进和保障加氢站规划建设工作。同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吸引和鼓励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本市加氢站建设、运营投资,激发产业链市场化发展潜力。
  五、推进多元示范
  吸引优质企业参与市场化建设,结合实际发展需求,推动优质资源落地实施,带动节约集约发展。车辆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制定车辆更新替代方案,结合行业需求,解决实际问题,明确实施步骤和具体工作措施。围绕2023年、2025年分阶段的车辆推广目标及加氢需求,结合制氢产能计划,本市车用氢气制取规模预计仍将存在0.4万吨/年—2.8万吨/年的供给缺口。为确保氢能供给来源稳定、经济可行、安全可靠,以本市氢能与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基本出发点,由制氢行业管理部门统筹做好氢能供给保障。同时,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要求,支持优先发展通过可再生能源、绿电电解水等制氢方式生产“绿氢”,构建低碳、经济的绿色氢能供应体系。探索开展利用垃圾沼气、污水污泥等生物质制氢,以及氢能在建筑分布式供能、民用热电联供和储能调峰等领域的应用。
  六、强化安全监管
  坚持北京政治中心战略定位,筑牢首都安全红线,高度重视加氢站规范建设、安全运营,加强安全法规规范学习,建立加氢站发展与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加氢站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法规、标准。加大对违规建设运营等行为的查处和惩治力度。建立行业监管平台,全面采集、分析和监管加氢站运营数据,实现故障诊断和安全预警功能,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参照《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研究建立加氢站日常运行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安全运营与操作的培训和检查,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夯实加氢站建设运营环节中的安全使用保障。